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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)安徽仲裁研究会换届 李星担任会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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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http://www.hslaw.gov.cn/ 2008年11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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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仲裁研究会于2008年11月7日上午在合肥召开换届大会,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,选举省政府法制办巡视员李星担任会长,选举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胡孔胜、省工商联副主席华应明、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明发、合肥仲裁委副主任李嘉乐、马鞍山仲裁委副主任杨钢等5位同志担任副会长。


安徽仲裁研究会于1999年12月26日经省民政厅登记成立,是全省各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员、有关社会人士、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仲裁研究组织,业务主管单位为省政府法制办。研究会成立以来,紧紧围绕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这个中心,按照研究会章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,促进了我省仲裁工作健康快速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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