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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黄山市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(试行)》的通知
http://www.hslaw.gov.cn/ 2008年08月19日

黄府法〔200832

各区、县人民政府,黄山风景区管委会,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 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,保障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能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(以下简称《行政许可法》)、《安徽省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》等规定,结合实际,我办制定了《黄山市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范本》)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,现将《范本》在黄山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(www.hslaw.gov.cn上予以公布,请遵照执行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充分认识施行统一行政许可文书的重要性

  行政许可程序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,防止滥用权力,保证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环节。全市施行统一的行政许可文书,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《行政许可法》和《安徽省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》,全面规范行政许可程序,保障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。各地、各部门要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,充分认识施行《范本》的重要意义,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。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,使行政许可实施人员掌握文书的基本要求和使用技能,自觉规范行政许可行为,促进依法行政。

  二、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文书,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

  各地、各部门要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安徽省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》的要求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行政许可工作制度。要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公示、“一个窗口”对外、统一联合办理、重大行政许可听证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、行政许可文书立卷归档、行政许可(审批)事项登记等制度,加大《范本》和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的落实力度,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。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,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,从黄山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 “表格下载—执法监督相关表格”栏目中下载使用。

  《范本》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。国家、省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下发行政许可统一文书格式的,在本系统使用国家、省统一文书,市直有关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将国家、省统一文书样式报送我办备案。国家、省统一文书中缺少《范本》中相关文书样式的,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合并使用《范本》所规定的相关文书。

  三、加强行政许可监督,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

  各地、各部门要以全市施行统一的行政许可文书为契机,从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入手,加大《行政许可法》和《安徽省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》的贯彻落实力度,加强行政许可监督,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行政许可案卷评查,将评查结果和《范本》使用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一并进行考评。各地、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切实担负起《安徽省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》赋予的行政许可监督职能,加强与监察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,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,要依法追究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。2009年上半年,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文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活动,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。

各地、各部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、意见和建议, 请及时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向我办反馈。市政府法制办电子邮箱:hsalw.gov@163.com,联系电话:2355136235522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〇〇八年八月八